关于报送2024年度惠州市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24﹞29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惠市人社发﹝2024﹞20号)及有关政策规定,现就报送2024年度惠州市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申报评审范围
1.受理我市新闻专业记者、编辑、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资格;
2.受理我市新闻专业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
二、受理申报地点
申报材料统一送至市委宣传部党委办,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云山西路6号江北行政中心1号楼13楼1316室,联系人:李郁英,电话:2808901。电子邮箱:swxcbgbk@huizhou.gov.cn
三、受理申报时间
为提高受理申报工作效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材料由单位统一集中报送,受理申报的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至3月14日(节假日除外),报送材料前请提前电话预约确认报送时间,报送时间截止后一律不接收任何申报材料。
四、评审政策依据及条件
(一)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1.惠州市新闻专业人员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按《广东省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21﹞35号)执行。
2.新闻专业职称评审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申报人须提交2024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4.考核认定:符合专业资格认定条件的研究生和大中专毕业生申报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资格条件按照《广东省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规定》执行。
5.媒体单位人员申报新闻专业资格的,需按照国家广电总局第26号令、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第44号令规定,在评审申报材料内提交有效期内的新闻记者证复印件作为在岗证明。
6.在职在岗证明材料。申报职称评审的,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至2024年12月往前半年或以上);申报职称认定的,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一年或以上的社保凭证(至2024年12月往前一年或以上)。或者提交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其它有效在职在岗证明。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方法
1.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2.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3.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职称评审工作采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需自行注册并填报相应内容后,向相应的人事主管单位提交申请。除网上申报外,其余纸质材料仍需按照相关要求提交。评审相关表格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首页“文件下载”栏目下载“广东省职称评审表格”(人员类型:普通专业技术人员),表二《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一)提交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1.表一:《()级职称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贴在送评材料袋上。
2.表二:《广东省职称评审表》1份,在网上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不得涂改。
3.表三:《()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原件1份,复印件15份。
4.表四:《证书、证明材料》。提交申报人的学历(学位)、非学历教育、资格证书、任职资历等。提交申报材料时,申报职称评审的,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申报职称认定的,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一年或以上的社保凭证,或者提交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其它有效的在职在岗证明。
5.表五:《业绩、成果材料(获奖材料)》1份。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取得现资格以后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方面的证书、证明,按要求合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和核对人签名后提交。提交的材料应与表二《评审表》、表三《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对于作品主创人员另有说明的,应由单位开具证明,说明申报人负责的专业岗位和专业名次并附上原始材料证明。提交的著作、论文和其他代表性成果要提供原件,发表论文的刊物应当有国家统一的CN出版刊号,出版著作应当有国家统一的ISBN出版书号。
6.表七:《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1份,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算在内。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7.表八:已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没有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提供不少于申报资历所需年限的年度考核表格复印件,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要求对本人任现职称以来的工作作出全面、系统的总结,突出反映本人的学识水平、实践经验和体会,具有一定的理论性、思辨性。文字力求准确、简练,3000字左右,并请仔细校核,杜绝出现错别字。报告需申报者签字,所在单位审核,核对人签字并加具单位公章。
9.个人及单位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A4纸双面打印。粘贴在表四最后一页“其他证明”处。
(二)单位审核材料要求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资历时间、继续教育证书、社保证明、论文和作品数量等,以及表格填写是否完整、属实,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没有使用规定表格或表格填写不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2.申报人提交材料中的各类证书复印件、情况说明、证明等都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只有业务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评委会不予认可。
3.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逐项审核后,按要求在申报表格相应栏签署部门和单位审核意见,加盖公章,意见不完整或未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由单位安排专人统一报送。
4.各单位汇总申报人员情况后,填写《惠州市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并将电子版及PDF(加盖单位公章)粤政易发市委宣传部党委办李郁英。
5.申报人提交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必须是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完整,数量、质量符合资格条件规定,并一次性完整提交,经单位报送后不得调整和补充。送评的材料要求使用专用的材料袋、文件盒,并由最后审核单位统一报送。
6.评审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单位进行公示,评后公示期为5天。公示结束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市委宣传部党委办。
六、评审收费
评审收费标准按照省原人事厅《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职﹝2007﹞35号)执行。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5号)
2.关于2024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
3.2024年度惠州市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情况一览表
中共惠州市委宣传部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