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城1973个“民转公”学位将开放申报 限非起始年级 报名时间为8月12日9时至8月13日18时
时间 : 2023-08-10 09:52:00   来源 : 惠州文明网

  8月8日,惠城区教育局公布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公办学校非起始年级“民转公”学位数,58所公办小学(教学点)共提供二至五年级学位1903个,4所公办初中共提供八年级学位70个。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在8月12日9时至8月13日18时期间,可通过手机微信识别二维码或登录“惠上学”平台进行学位申报。每位适龄儿童可申报一所公办学校,一经申报成功不可更改学校。

  适用对象须是2023年春季学期就读惠城区(含市直)民办学校非毕业班

  此次非起始年级“民转公”适用对象必须是2023年春季学期就读惠城区(含市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准)非毕业班,且符合下列三种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1.惠城区非中心区(小金口、水口、三栋、汝湖、马安、横沥、芦洲等7镇街)户籍适龄儿童、少年。2.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惠州市内户籍的,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惠城区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3.惠城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惠州市外户籍的,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惠城区社保(含基本养老保险)及惠城区居住证。(惠城区社保、惠城区居住证要求在2018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累计满6个月。)

  请家长务必于8月12日9时至8月13日18时期间,通过手机微信识别二维码或登录“惠上学”平台进行学位申报。每位适龄儿童可申报一所公办学校,一经申报成功不可更改学校。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特征码,特征码是查询核验结果、摇号录取及报名注册的凭证,申请人须妥善保存。

  8月15~16日到志愿学校递交申请材料

  8月15日至8月16日,家长须根据学校通知的时间到志愿学校递交申请材料。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为惠城区外户籍的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惠城区社保清单(可通过“粤省事”查询、打印),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惠州市外户籍的还须提供惠城区有效居住证或居住证办理回执。

  学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录入申报系统并打印《申请确认表》一式两份,申请人核对学校打印的信息表无误后签名确认并自行保存一份,另一份及有关材料复印件交学校保存,以备核查。

  8月16日至8月22日,惠城区教育局将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网上申报材料进行核验,并初定于8月24日公布审核情况(可能视职能部门审核情况调整),申请人凭特征码在“hzschool惠上学”小程序查询审核情况。对审核有异议的,可于8月26日到申请学校申请复核,逾期不接受复核申请。

  报名人数超过提供学位数时,摇号录取

  本次“民转公”采用直接录取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录取。当报名人数未超过提供的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当报名人数超过提供的学位数时,则通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摇号时间为8月27日。对直接录取和摇号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进行调剂和补录。

  8月28日,通过“惠上学”平台反馈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并由各录取学校公示。8月29日,申请人凭特征码,持被录取适龄儿童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因公办学校是按适龄儿童户籍学区划片招生,转入公办学校后,如入读七年级时仍未迁入户籍,则只能按非户籍生相关政策入读(即通过积分申请公办学校,或申请民办学校)。

  (惠州日报记者涂坚)